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一起高价售卖
1月27日,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岳县某店存在高价售卖口罩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该店在销售口罩时未标明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该店把进价20元/只的口罩以25元/只的价格售出30只、以30元/只的价格售出10只,共售出40只,获利元,该店所售口罩购销差价额达到25%-50%,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经营者不得有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禁止销售高价口罩,并对其立案调查。该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期,县市场监管局共处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起。县市场监管局提示,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希望广大防疫用品经营者要引以为戒,把《警示》明确的禁止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作为经营和商品销售不可触碰的红线,切不可心存侥幸,切不可利益熏心发国难财。对触碰红线者,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给予严厉打击。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信息来源:安岳市场监管 编辑:王强 审核:唐腾 终审:喻中明 新闻爆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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