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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民族基本知识必读

满族服饰

满清国,满洲旗袍服装居“国服”地位,旗袍在世界服饰史上写下了重要篇章。满洲吉林省是满族的故乡,因此,吉林省的满族服饰保持了其鲜明的民族风格,而且深刻地影响着相邻的各族。

(一)发式头饰 清代满族成年男子的发式是“薙发垂辫”,即在额角两端向头顶引一条直线,将直线以下前颅的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顶后头发,编结成辫,垂于脑后,便于山林中骑射。年青人常以金、银、珠宝制成别致的小坠角儿,系于辫梢之上,随辫摆动,以为美观。满族人认为发辫是其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格外珍视,在战场阵亡的八族将士,必将发辫带回故乡,隆重埋葬。

满族女子在成年前,发型与男子相似,到成年待嫁,方始蓄发,或绾起抓髻分列前额,或只梳一根单辫垂于背后,辫梢辫根上常缠上一段大红头绳,前额剪成“刘海”。

已婚满族妇女的发型多是绾髻,绾至头顶的叫大盘头,额前髻叫鬅头,还有架子头,吉祥头,两把头等。其中最典型的是两把头,即将头发束在头顶,分成两绺,绾成一个“燕尾式”的长扁发,压在后脖领上,显得格外稳重、文雅。如遇喜庆,接待客人时,在这种发上戴一扇形发冠(俗称“钿子”),多用青素缎、青绒制成,十分典雅,俗称“旗头”、“京头”。

平时,一般满族妇女把头发绾到头顶正中盘发,中间横插一根扁方,叫“小高粱头”。也有一种将头发缠在一个铁丝圆形架上,再横插一大扁方,后颈“燕尾”式的叫架子头,俗称“大高粱头”。有时,则不插扁方,只将头发盘髻至头顶。

满族妇女喜在发上插有金银翠玉等名贵材料制成的头簪,有凤头、龙头等形状,珠花簪、压发簪等多种名目。满族妇女喜戴鲜花,就是年过花甲的老妪也不例外。到了春天,妇女儿童还喜在头上插鲜嫩的柳枝,因为翠绿的柳叶是满族古老的女神佛朵妈妈的象征,寓意人丁兴盛。

满族还重视耳饰,其先民男女都戴耳环,至清代,只有妇女戴耳环。她们自幼就一耳三钳,成年后也一耳三钳,这是满族风尚的标志。满族信奉的萨满教认为,耳环能守护人的游魂,戴耳环就象征着吉祥平安。满族重视头饰,禁止女子缠足,故有“金头天足”之称。

民国以后,满族男子剪辫留短发,或平头或分头。解放前后,个别妇女的“两把头”逐渐简化,已和流行发式相近,只在民族的重要活动中,仍梳传统的旗头,新中国成立后,已与流行发式无区别,唯年老妇女的顶髻至今仍有保留。

(二)服装 满族的服装主要有旗袍、马褂、坎肩、皮大哈等。

旗袍。满语“衣介”,其传统的样式特点是:圆领,捻襟左衽,四面开衩,束腰、窄袖(有的带箭袖)。旗袍便于骑射,行猎时可将干粮、用具装进前襟。满族有束腰带之俗,春夏扎镂空丝板带,秋冬扎不镂空丝板带,其颜色,宗室为杏黄,觉罗(爱新觉罗皇室外支五辈之内)束红色,其他多蓝色。百姓则扎布腰带。也有的不扎腰带。箭袖,满语“哇哈”,是满族袍褂中民族特点极其鲜明的部分,其样式为:在袖口前面,接一个半圆形袖头,形似马蹄,称“马蹄袖”。马蹄袖平日挽起,出猎、作战时放下,覆盖手背,冬天御寒。满族人见到尊者长辈,要将马蹄袖掸下行礼,称为“放哇哈”。满族入关后,窄袖长袍不适合农耕,一度变成喇叭袖,后来又变成窄袖,四开衩变成两开衩,甚至不开衩,下摆由宽大变收敛。但传统的箭袖旗袍是贵族、官员的常服,是一般旗人的礼服。及至晚清,一般旗人已很少穿箭袖袍。但到本世纪30年代,满族仍穿直梳式的宽襟大袖旗袍,男式旗袍下摆至踝,无纹饰,女式旗袍下摆至小腿,衣襟、领口、袖边绣花纹图案。30年代,女式旗袍,由宽袖变窄袖,直筒变成紧身贴腰,臀部略肥,下摆回收,长短适度,可以显现女性的曲线美。至80年代,旗袍仍为各族妇女喜爱的一种时髦服装,男式旗袍只在重大的民族活动中穿用。

马褂。其式样为:圆领、对襟,“身长齐脐,袖长及肘”,四面开衩。马褂身袖均较短。套在长袍外面,便于骑射。清初,马褂流行于八旗军旅,康雍以后,民间作为礼服,并有单、夹、纱、皮、棉多种样式。马褂分短袖、长袖两类,短袖中有对襟、大襟、琵琶襟数种,长袖马褂俗称“卧龙袋”,相传是康熙赐名,一般老年人爱穿。

坎肩。俗称“背心”或“马甲”,对襟无领,无袖。满族多套在长袍之外,一方面御寒,一方面也起装饰作用。坎肩式样很多,有琵琶襟、一字襟、巴图鲁(满语:勇士)坎肩等名目。因坎肩穿着方便,既实用又有装饰作用,故流传至今。

皮大哈。是满族皮衣俗称。清初,满族的皮大哈很简单,只是将几张大块毛皮稍加裁剪,缝成袍褂护体,一般不褂面。清中叶以后,皮衣的制作精巧美观,常用大块鹿皮拼出花纹,毛朝外。还有一种缺襟皮袍,袍右前襟缺一块,用纽扣扣上,便于骑马,后来成为皇家亲王的行袍。

(三)旗鞋 满族先民有“削木为履”的习俗。至清初,发展成一种高跟木底女鞋,称为“旗鞋”。旗鞋,有的涂桐油,防雨、水用。木底高跟一般3至5寸,也有7、8寸的,用白细布将整个高跟包起来,镶在鞋底中部,其不着地的部分常用刺绣或穿珠装饰。跟底似马蹄的称“马蹄底”鞋,形同花盆的,称“花盆鞋”。此种旗鞋,贵族妇女穿,较普遍。老年妇女的旗鞋,多平木底,前端稍削,称平底鞋,便于行走。旗鞋最忌素而无花,以为近凶服,一般都亲手扎拉扣绣,多饰蝉蝶图案,鞋帮镶彩边绣花。

满族男子以穿靴为主。一般平民多穿尖头靴,样式相同,只是用料不同。官员着方头靴。方头靴式样,前掐脸,靴头绣云头纹或虎头纹。还有一种薄底短筒的快靴,满语称“卡萨靴”,俗称“爬山虎”,多为士兵或差役及练武功人穿。山民农夫多穿靰鞡,靰鞡初多用猎获的兽皮制作,后又用家畜皮(牛、马、猪皮)制做。靰鞡用一整皮缝制而成,缝纫极密,鞋脸留下许多皱折,四周有6个耳子,穿时常在里面放乌拉草,在雪地长时间行走,也不冻脚,故乌拉草曾被满族誉为关东三宝之一。

清中叶以后,满族开始流行布鞋。男鞋素帮布底,圆方口式,女鞋多为薄底,青布或大绒鞋面,鞋头扎有云子卷或其他花卉图案。

(四)帽子 满语称“玛哈”。满族不分长幼,四季都可戴帽,春夏礼帽为无檐凉帽,锥伞型。贵族用“得勒苏草”(俗称玉草)编成,平民用其他草本植物编成。秋冬戴暖帽,暖帽用呢、毡制成,圆形,有约2寸宽的帽檐,檐上镶以毛皮。贵者多用貂、水獭皮,贫者多镶青鼠、狍皮,帽顶缀红缨。农民夏季戴伞形草帽,秋冬戴毡帽头。毡帽头有大小4个帽耳,上缀毛皮,可折在里面,可放下来防冻。这种毡帽至民国时成为各民族喜戴的帽子。便帽亦称小帽,俗称“瓜皮帽”,老人幼童都戴,帽形上锐下宽,方瓣缝合,有的有一寸多宽的小檐,后来逐渐流行无檐,帽顶镶丝绒结成的疙瘩,多为红黑二色,贵族帽檐前额正中缀有珍珠、翠玉、猫眼石、玻璃、银片等制成的帽正,是其先民灵石崇拜的遗风。年青的八旗子弟,喜在帽疙瘩上褂一尺多长的红丝绳,称为“红缦”,显得英姿飒爽。瓜皮帽流传至民国时期。老年人冬天戴大风帽,俗称“风兜”,其帽扇很长,可护住脖颈,方便暖和。满族有敬狗之俗,所以忌戴狗皮帽。

满族妇女平日爱戴平顶帽,帽缘绷有檐,其上饰云子卷花纹。老年妇女戴“脑包”,是一条中间宽两头窄的长条带子,上镶素边,中间绣素花,围在额上挡寒风,又使头发整齐。

(五)佩饰 满族的佩饰有珠饰、石饰、骨饰、金饰等多种,最常见的是荷包与香囊。荷包绣制得格外精巧,里面常装香料、烟香、小零食等物。荷包是幼童时期的重要礼品,也是相恋中的男女青年的定情信物。

(六)官服 清代吉林境内满族官员按朝制穿戴官服与顶戴花翎。官服分蟒袍、补服、外褂、常服几类,和帽、靴、鞋相配成套。蟒袍,又称“花衣”、“花袍”,三品官阶以上绣九蟒四爪图案,四品以下绣八蟒,七品以下绣五蟒,袍下摆绣云水图案,天蓝为正色。皇族子弟四开衩,其他两开衩。补服俗称补子,是品级大小的标记,缝在外褂前后心上,上端在前二、三纽扣之间。有龙形圆补、四团补、二团补、正蟒方补、方补等多种,上绣仙鹤、锦鸡、孔雀、麒麟、狮子等图案,为官秩与文武职别的标记。外褂长至膝,常罩在蟒袍外。天青色为常服,元青色为素服,素服逢丧事时穿。外褂两旁开衩,便于骑射。女官服分袍、褂、氅、衬四种。蟒袍与男式相同,外褂与蟒袍齐,褂服图案与男官服相同。氅衣其长掩足,只露高底,胯有开衩,双挽广袖,白质绣花,单、夹、皮、棉皆有。青年女子常喜大红,中年妇女多用藕荷色。辈分高者用深色,老年与寡妇用宝蓝色。

顶戴花翎是清代表示官秩的独特标志。顶戴俗称“顶子”,是自皇帝至各级官员冠顶的镶嵌物,多用各色宝石与素金,表示品秩。花翎是指带“日晕”的孔雀翎,蓝翎指鹖的羽毛,将花翎与蓝翎扎在一起插在帽顶翎管之中,与顶子相连,故连称“顶戴花翎”。花翎还常是朝廷给予特殊荣誉的标志,这种饰俗是女真人佩石插翎古习的遗风。

辛亥暴乱以后,满族传统服饰还保留了相当一个时期,后逐渐改变。50年代以后,各民族服饰风俗共性的东西增加,然而民族之间的差异仍然存在。如满族中老年男子喜穿青、蓝色的服装,保留着穿套裤,扎裤腿,着白袜,穿坎肩的传统装饰。中年妇女喜穿带大襟的衣服,有的头上扎有红头绳,表现其爽朗的民族性格。不少农村满族老年妇女还保留绾髻盘顶的习俗。至80年代,在续谱祭祖或民族庆祝活动中,不少满族男子身穿长袍马褂,妇女穿起旗袍,姑娘们梳起漂亮的两把头,祝贺志喜。山区满族放鹰捕猎时,仍穿皮袄、皮套裤,足登暖和的靰鞡。一般满族人家仍保留着忌戴狗皮帽子之俗。

满族饮食

满族饮食习俗受狩猎生活影响很深,并带有浓厚的北方民族特色。

(一)天火肉 满族的渔猎生活对饮食习俗影响很深,其表现之一就是“天火肉”。古时,满族先民曾在林莽中集体敲石呐喊震山,凭借风势火威石击弓射追剿猛兽。猎毕熄火,先用肥大的野牲九头谢天,谢毕,把野兽刮洗清净,放在火上烤,名曰“天火肉”,族人共享。清代满族萨涡祭礼中的燎毛猪,实为天火肉的延续。清中叶的“满汉全席”的基本特点就是烧烤,这种食法亦源于“天火肉”。

(二)粘食 清代,满族在传统饮食基础上吸收了汉、蒙古等族饮食习俗形成了新的食谱。清代,满族以杂粮为主食,主要有黍、穄、玉米、稷,大麦、小麦、稗、荞麦、大豆、小豆、芸豆,亦有稻。

民国时期,吉林省满族的主食和汉族相近,但在吃法和喜好上仍有自己的特色。满族爱吃用小米、黄米、稗子米、高粱米和玉米做成的干饭、稀饭、水饭和粘饭。其特点是:酸、粘、酥、凉。净水饭,俗称凉水饭或水饭,是夏天的一种主食,即把用高粱米、小米做成的饭放在清水里泡。吃时,再用笊篱捞出,配以几样盐渍或酱渍小菜,清凉可口,消暑清火。

粘饭中较有名的是黄米粥或叫拉拉粥,用粘米加红小豆或芸豆熬成粥后,加上红、白糖和炼好的猪油,香甜味浓。

满洲饽饽,满族把馒头、包子等面食统称饽饽。饽饽的式样很多,如搓条饽饽、撒糕饽饽、炸饺子饽饽、豆面饽饽、蜂糕饽饽、叶子饽饽。其中有代表性的如下:馓子,它用东北特产的散头高粱(粘高粱)为原料。将粘高粱米面和面,搓拉成细条,由笼屉蒸或水煮熟后,拌卤酱成汤,入口“筋道”(有韧性)好吃。今天,东北地区的钢丝面便是由馓子转化而来的。

打糕,用粘高粱米,大小黄米、江米(糯米)为原料,做法是把米上屉蒸成饭,取出和以清水,放在石板上用木榔头反复锤打成湿面状,再制成糕饼。吃时,将熟黄豆粉撒在糕上,或蘸蜂蜜与糖食用,十分可口。

玻璃叶饽饽,俗称“玻璃叶饼”。玻璃叶即柞树叶,做法是用粘米面和成面团,作成皮儿,包裹小豆馅,后用玻璃叶裹上,上笼屉蒸熟即成。

苏叶饽饽,其做法和玻璃叶饽饽相似,只是用苏子叶代替玻璃叶。苏子也叫紫苏,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其籽可榨油。苏子叶祛火消炎,苏叶饽饽,芬芳爽口。

苏叶饽饽也常被当作祭品。吃粘米饽饽时,常拌熟猪油加白糖,香甜可口又耐饥,是满族农家喜爱的传统主食。

淋浆糕,原料也是高粱米面、黄米面、江米面。做法是将面搅拌均匀后,舀在布袋中,使淋成的汁滴成方块或棱形块,蒸而食之。其质地松软,细腻,味道香甜。

藤花饼,由藤萝花和糖作馅的面饼。

煎饺子,原料和做法与苏叶饽饽相近,只是外形做成有肚儿的半圆形或圆形,油煎而成。煎饺子具有外脆里粘,馅甜等特色。

洒糕,即切糕,原料也是粘米面。做法是:将屉置于锅上,按屉面大小,上铺屉布,先洒上一层煮烂的小豆,然后撒上一层粘米面,蒸熟后再撒第二层,层层撒之,如此,一直撒到与屉帮大体相同的高度为止。加糖食之,甘甜可口。

盆糕,又叫粘谷糕,其做法与洒糕相同。只是把笼屉改成陶制的底部有若干小孔的“蒸笼”。糕成后,把盆倒扣在案子上,整个糕呈半圆形,高一二尺,吃时用刀切成片状,卷上白糖,也是切糕的一种。“色黄如玉,味腻如脂”。

(三)糕点 萨其玛,是驰名全国的满族糕点,其前身是搓条饽饽。搓条饽饽的做法:把蒸熟的米饭放在打糕石上用木锤反复打成面团,然后蘸熟黄豆面搓拉成条状,油炸后切成块,再洒上一层较厚的熟黄豆面即成。后来,用白糖代替了熟豆面,成了“糖缠”,更名为萨其玛。

金丝糕,用精粉、鸡蛋、糖稀、芝麻、青红丝制成。先将面粉加入鸡蛋和适量的水,搅起泡沫后再加入面粉,揉成面团,放置一段时间,切成细条油炸,再用糖稀拌匀,铺以芝麻、青红丝、瓜子仁等,切成方形即成。

牛舌头,金代称“大软指”,是一种油炸的粘性点心,制法与蛋糕同,只是做成“舌”形而已,外挂蜂蜜的为上品。

驴打滚,金代称“小软指”,是一种油炸的细条的粘性点心,以面滚馅,故称驴打滚,也可以外挂蜂蜜。常作为待客和婚礼的喜庆食品。

此外,还有水团子、豆擦糕、粘火烧、太阳糕、凉糕、卷糕、松糕等粘食。中午“打尖”也有吃饭团子或打饭包的(用白菜叶包米饭酱菜)。

(四)蔬菜 

(1)小菜。满族一日三餐都有4碟小菜,俗称压桌碟,小菜有豆、酱、韭菜花和各种酱菜。做小菜原有:葱、韭、蒜、生菜、香菜、水萝卜、黄瓜、芹菜,还有黄花菜、蕨菜、灰灰菜、明叶菜、抱头菜、小根蒜、猫耳朵、老母猪忽达、大叶芹、小叶芹、猴腿儿、红花根(野百合)等各种野菜,其味清香,别致。

(2)窖藏蔬菜。秋末冬初在家院中的向阳背风处挖2米多深之地穴,上横木杆,再盖上土,即成菜窖,容量可大可小,内藏白菜、萝卜、土豆等鲜菜。窖藏蔬菜可保鲜到第二年四月,色味不变。

(3)渍菜。满语称“布素皆”。其制法是:秋末用白菜去根洗净装到缸内,放上清水发酵而成,能储存七八个月之久。其味微酸带甜,脆爽清凉,可以做汤、炒菜,或做水饺馅,或下火锅。其中酸菜白肉粉丝汤是东北地区最受欢迎的家常菜。

(4)豆酱。用煮熟的黄豆糜做成块,发酵后(约需4个月),放在大缸里再加盐水,发酵一月即成。以酱做原料,可以制出许多美味的菜肴。如菜酱、鱼酱、肉酱、鸡蛋酱。吉林农村,家家会做大酱(即豆酱),已成满汉民族的传统食品。

(五)肉类菜肴 肉食在满族菜谱中占主导地位,其中禽兽野味占相当比例,其主要做法为“扒”、“(左火右靠)”、“烧”、“烤”、“烀”等。“扒”、“(左火右靠)”意在炖煮肉食、蔬菜时,使汤水慢慢耗掉,使菜味浓香。

熊掌。《清稗类钞》记载,满族烧制熊掌,用泥土封固,后入火炙酥,敲掉泥;皮毛随泥脱落,白肉红丝,腴美无比。也用石灰水沸汤将熊掌剥净,布缠煮熟而食。据云,食后口中三日留香。

晾肉。将兽肉切成薄片,放在阴干处风干,即成晾肉。晾肉多用野猪、狍子肉制成,后也用家猪肉制做。吃时将晾肉切成细丝,放锅内放上少许白糖略炒后,用鲜汤没肉,放入姜丝、葱丝等调料,用文火焖至汤尽时,淋上香油即成,其色呈紫红,甜咸适度,越吃越有味。

禽席。以禽鸟肉为原料的宴席。满族百鸟皆食,雁、鵏、山鸡、沙鸡、天鹅、野鸭都可入席,其中烤老鵏、烤大雁、炸铁雀都是名肴。

坛焖肉。用腌好的猪肉块装入坛里,放入高汤没过肉,加料酒、盐、白糖,并在坛口放一小碗,内放少许小米和水,将坛中水浇开后,文火焖烧,至坛口碗内小米成粥状即成。坛焖肉原汁原味,肥而不腻,浓香酥烂,深受老年人与儿童喜爱。

烤鹿肉。将鲜嫩的鹿肉直接放火里烤吃。鹿肉在满族中直到清末还是一种常用肉类,有鹿馅饺子,氽清烩鹿尾,烧鹿脯等菜肴。新中国建立后,鹿肉已成珍品。

烤小油猪。用泥土将乳猪整个包住,放在柴火里烧一夜,直至泥土成黑色,用木槌敲开,那时小乳猪滚圆焦黄,把蹄摘下,将下水掏空,把葱、蒜等调味品放入肚中,直蒸到调料味道都进入肉中,才算完成,其味鲜美酥软。

燎毛猪。也称烧皮。原是满族祭祀中崇祭火神的祭品,后成为满族的一种特殊风味食品。其做法是猪开膛后,摘去内脏,不煺毛,从猪腿扒开,把整个皮肉扒下来,剩下骨头,去头,用9根柞木杆撑开,放在篝火上燔燎,直至毛焦皮冒油,再从火上移开,把皮刮得焦黄,洗净了再放锅里煮,煮到只剩瘦肉再吃。

手把肉。将猪煺毛或扒皮,切成大块,水煮至酥烂,用手拿而食。

白肉血肠。原是祭祀中的供品。白肉满语叫“阿木孙”肉,也叫“努尔哈赤黄金肉”。白肉,把刚宰杀的新鲜猪肉放在清水中炖煮而成。血肠用猪肠灌血而成。白肉血肠已是吉林省各族人民喜爱的食品。

烤肉、熏肉、酱肉。烤肉是满族狩猎时代的野味,把猎物用篝火烤熟后,用刀割吃,别有风味。后来,用炉灶烤肉,就更为普遍了。以后发展成熏肉,味道更加鲜美。酱肉,清初称为胾肉,即酱制的大块肉。制法:把肉煮熟后,加上盐、酱。这种肉不仅味美,而且便于携带,容易保存。

皮冻。将刮净油脂的猪皮放水熬煮,直到猪皮融化,放盐或调料,置器内等其凝固,切成小块食用。皮冻分“清冻”、“浑冻”二种,是下酒的美肴。

全猪席。《春明梦录·客座偶谈》载:“满人祭神……未明而祭,祭以全豕,去皮而蒸。黎明时,客集于堂,以方桌面列炕上,客皆登炕坐。席面排糖蒜韭菜末,中置片肉一盘,连递而上,不计盘数,以食饱为度,旁有肺、肠数种,皆白煮,不下盐豉,末后有白肉末一盘,白汤一碗,即可下老米饭者。”这是对清代满族全猪席的描写,很明显,全猪席是吃阿木孙肉(白肉)的发展。

(六)鱼类、海味 满族常食的鱼有大马哈、鲤鱼、鳇鱼、鲟鱼、鲫鱼、重唇、草根、鳌花等,还有海参、海菜、海蛤、海鱼等。往昔,满族经常晾鱼干,满语称“奥尔克奇”,又常吃富有北国风味的“塔尔卡”(生鱼),最有趣的是捕上活鱼后,即用湖水或河水煮,名谓“活水炖活鱼”。鱼可以做各种菜肴,如鱼丸子、鱼肉青椒馅水饺、生拌鲫鱼等。

鳇鱼席。鳇鱼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出产的一种大鱼(比一个成人大),是清代向皇室进贡的贡品。以鳇鱼的全身作原料可做宴席,有鱼肉丸子、煎鱼肉片、生鱼片、鱼鼻子(鱼的头部脆骨)、鱼馅饺子、鱼单翅(鱼鳍)等。

大马哈鱼席。其做法同鳇鱼席相近,突出的是配有鲜红色的大马哈鱼籽,营养丰富。

生鱼席。一般多用鲟鱼、鲤鱼、鳇鱼、胖头、草根等江鱼制作。将鱼去皮后,用白醋浸泡,再配上白菜、粉丝,毫无腥味,清凉爽口,百吃不厌。

汤类。满族的蛤士蟆羹极富营养,蛤士蟆其肉可煮吃或烤吃,其卵巢常做成哈士蟆羹。

火锅类。火锅是满族之名馔,其中代表性的有:雀火锅、天上锅、水中锅、地上锅、野意火锅、白肉火锅等。满族先民认为食用百鸟可使人敏捷吉利,所以雁、鵏、天鹅、水鸭子、鹌鹑、山鸡等皆入火锅,雀火锅是用原始的陶制小锅煮山雀,味道鲜美。天上锅即飞禽锅,以飞龙为上品。水中锅,即鲜鱼锅,古时常用一种石制方形锅,下部加火煮烧,鱼放进去时,往往还是活的,所以其味也佳美。地上锅,即用走兽肉制作的火锅,配上木耳、蘑菇等山珍,别具一格。野意火锅,是入了清宫膳单的满族火锅。《奉天通志》记其特点,“汤沸时,煮一切肉脯、鸡、鱼,其味无不鲜美”。“兼备参、筋,佐以猪、羊、牛、鱼、鸡、鸭、山雉、虾、蟹子肉”等,原料十分丰富,锅用锡与红铜制成。渍菜白肉火锅,这种火锅容积大,装的东西多,为各类火锅之冠。其吃法是,将冷冻的肉刨成薄片放入滚开锅中即熟。再配以酸菜、粉丝、冻豆腐、大海米、海蟹,并对上口蘑汤、鸡汤,吃时将肉片蘸以酱油、韭菜花、腐乳,味道鲜美,腴而不腻。

(七)饮料 满族喜欢白酒与家酿的米尔酒(用小米酿成),农村满族用野玫瑰花叶、黄芪、鞑子香(一种山杜鹃花)叶晒干泡饮,十分清香。还用柳芽焙茶,可败火。常喝的饮料还有蜂蜜水、山楂水、糖李子水、糊米水等。城镇的满族常喝花茶或绿茶。

满族的传统食品,是其在长期的渔猎生活中产生的,清末民初,随着农耕的发展,与汉族的混居,与汉族食俗有明显的趋同性。近年,城镇的满族已与汉族食品无明显差别,农村的满族仍保留了食粘食,常用四碟压桌小菜等传统习俗。

(八)饮食禁忌 满族饮食诸禁与信仰祭祀有关。早期受萨满教影响很深。如做祭祖敬神的神糕,要在金秋时分,选择颗大粒圆的新黄米,妥善保管,不许小孩在上撒尿、扬土。在做打糕的时候,打糕人不喧哗,不吐唾沫,身板要直。做神糕的女子,必须身体洁净,来月经的女子不得参加。祭过神的阿木孙肉,族人围坐分食,以肉为饭,而且必须在祭祀期间吃完,如有剩肉和骨头,则要埋在高岗上的洁净之地。路人可以分享神糕、神肉,但不能带走。满族有忌吃狗肉的习俗,相传,黄狗救过罕王努尔哈赤。狗是满族狩猎中的忠实助手,满族爱狗心理是在长期狩猎生活中形成的。近年,年青一代也不讲究这种食忌,但在不少老年人中仍相沿这种风俗。

满族居室

(一)斗室 清初满族的居室,一般是坐北朝南,凡客舍,无论三楹五楹,均在东边开门,形如口袋,故称口袋房,又因形似斗形,又称为斗室。房内布局:进门是伙房,又称外屋,从伙房西墙开门则为卧室,又称里屋,大小或一楹、二楹、三楹不等,有的伙房东西墙都开门,成对称布局,称“对面屋”。

(二)四合院 清中叶以后的满族住宅,一般有四方形的宽敞院落,其中坐北向南的房子多为正房,通常为三间,或五间,每间长4米左右,中间开门,进门为堂屋,内置锅、灶、饮食用具。西间为大,称上屋,一般由家中长辈居住,东屋多晚辈人居住。院子的左右筑有东西厢房,西厢房多为碾磨房和放零杂物品的仓库;东厢房一般存粮,人口多的也住人。有东西厢房的人家,再砌墙修大院,前有门楼,则为四合院。在农村,这种院子多用柞木细杆围成,俗称“障子”。农家的大门,一般只有两根竖柱、两道横梁、两扇大门,俗称门楼子。近世满族普通人家除了正房,一般只有一个仓房。

(三)影壁和神杆 清末民初,一般的满族人家,一进大门,横筑一段墙叫影壁。富贵人家,在影壁上塑有日出云海,龙凤呈祥传统图案。

在影壁后,竖一根长至九尺,碗口粗细的木杆子。杆上端贯一锡斗,或木斗、或草把。此杆称为“索罗杆”,俗称“千年棍”。传说,清太祖努尔哈赤年青时,手持索罗棍,头顶北斗星,在长白山挖参,艰苦创业,后来打下江山。索罗杆即努尔哈赤挖参时的索罗棍。杆上的斗和草把,是放五谷杂粮和猪杂碎的,以供奉乌鸦、喜鹊,因为这些乌鸦曾救过努尔哈赤的命。实际上满族立杆是为了祭天,是古代祭神树的一种演化。古籍中有北方先民立杆祭天的记载。影壁和神杆成了昔日满族住宅的独特标记。建国后,影壁和神杆逐步绝迹,过春节尚有竖灯笼杆的。

(四)火炕、烟道及院落 满族的火炕由来已久,早在金代初期即有记载:女真人“穿土为床,温火其下,而寝食起居其上”。清代满族(包括汉族)火炕继承了金代女真人的居住风格,并有所发展。满族老宅,烟囱建于屋侧。早期多用空心整木,后来也用木板围成。烟筒底部有窝风巢,以回挡逆风,使烟道通畅,又不易倒坍。

(五)卧室的布局 最大的特点是环室三面筑火炕,这种炕也叫万字炕(“卐”字炕)。一般南、北炕为大炕,东端接伙房灶,西炕窄,下通烟道。西炕上一般不摆设杂物,尤其不能挂带人物的图画照片。因为在西炕墙上端供着神圣的“窝撒库”——祖宗板,这是一块不到一米长的木板,上放神匣,神匣内装有祭神的神器或神偶。祖宗板上常贴挂签——一种表示吉祥和家世的剪纸。西炕一般不能坐人,连贵宾至友也不能坐,北炕墙上置放宗谱的谱匣。南炕梢一般放描金红柜,北炕梢陈设一只与炕同宽的长木箱,俗称躺箱,上放被褥和枕头。北炕(或南炕)上常放一张小炕桌。冬令时,炕上放一只泥制或铁制的火盆。满族居室的结构宽敞、实用,摆设简朴大方。满族酷爱清洁,连泥盆都擦试得黑中透亮,使人感到这个民族的勃勃生气和对美的追求。

暖阁。有的满族人家把卧室隔为两间,北间靠炕头部分叫暖阁,老人多睡在这暖和、安静的暖阁里。

产房。满族妇女生产时,择一房作产房,或盖起一个简单房(撮罗子)当产房,等婴儿满月后再回原住室。靠西侧的暖阁不许作产房,因为西墙上有祖宗板,在产期,堂屋里祭供马神的神偶或代表女神佛朵妈妈的柳枝,都要用黄布遮盖起来。

照明。往昔满族住宅的照明也别具一格,有熊油灯、鱼油灯、糠灯,及近代的煤油灯,至冬季则有冰雪灯、冰蜡灯等。

清代满族贵族的住宅富丽堂皇,其宅院基本结构如一般满族,只是院内有第二道花墙把院子分为前后两院。前院有东西厢房,东厢房为杂役住房,西厢房为磨碾房,食品库,东西厢房和院内花墙之间有小仓房,也称耳房,满语叫“哈次”。整体是二进六合院。

门楼前西侧有下马石,东侧有上马石,门楼中间为大门,两侧为(上宀下单)房,内设炕,并设有刀枪架子和弓箭挂。

内院中有如一般满族四合院,只是东西厢房有带雕花楼盖式扶走游廊有前廊后厦之说。现乌拉街满族镇保留的清代宅第,就是这种建筑。

窝棚及地窝子。吉林省东北部的张广才岭,是清代满族“巴拉人”的集居地。巴拉人,意为“不受拘管的狂野之人”,即明末避入此山的女真人的后裔,没有编入旗籍。巴拉人一般都在泉水附近靠山坡的地方建“乌克敦”,类似地窨子。在“乌克墩”周围,围上一圈“嘎满”(护墙),以防牲畜踩漏屋顶。在“嘎满”外还有二圈院墙,内有离地较高的仓房,以及猪圈、马圈,在院门两旁设有多处狗窝。

“乌克墩”门东开,室内三面是炕。西炕不许住人,是供奉祖先的地方,室内还供女神窝烈妈妈,灶门旁,供奉一个木刻神偶——火神托阿恩都力。

巴拉人长期在山林中过游猎生活,住室更多的保留了其先民的古风。

解放后,满族的居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昔日的地窨子、马架子已逐渐消失,满族老屋在农村仍有保留。进入80年代后,一幢幢砖瓦房在满乡拔地而起,现代化的家具、电器已逐步代替原来的传统摆设,满族的居室与汉族已无明显区别。

(六)建房习俗 往昔,满族建房有“以西为贵,以近水为吉,以依山为富”之说。落成的正房,以西屋为大,称为上屋,上屋内的西炕更是敬祭神祖的圣洁场所,并须先盖西厢房,再盖东厢房。

满族盖房,先立房架,后砌墙,再安门窗。亲朋好友闻讯而来为之祝贺,将所赠送的红布、红绸,披在房梁上。上最后一根大梁时,要燃放鞭炮,房主往大梁上浇酒,祭天祭神,唱《上梁歌》:

           浇梁头,浇梁头,

           祖祖辈辈出王侯;

           浇梁腰,浇梁腰,

           祖祖辈辈吃犒劳。

今天,《上梁歌》的内容更改了,但建房喜庆的风俗仍被保留。

满族传统交通习俗

清初,满族以弓马著称于天下,所以骑马是满族的主要交通方式。农耕发展起来以后,乡间的土道,官修的驿道,发展了满族的马牛车辆。解放后,满族通常用的交通工具已和汉族一样。只在松花江上游的满族聚居地,还留有昔日迎亲用的土轿车、马爬犁等。

(一)雀路与猎道 满族先民在绵延千里的茫茫林海里狩猎,辨方向、明路线是其安全往返的首要条件。猎人发现白色的鸟屎,便会欣喜万分。鸟在满族先民的观念中,是能凌空飞翔,晓彻天神意图的灵禽,白鸟屎是“雀书”,不仅是吉祥的预兆,也是指路辨向的路标。实际上,鸟的飞行是有规律的,猎人是根据其活动规律找到了“雀路”。猎人还可以根据野兽的踪迹寻找猎道。这种猎道俗称“溜子”。他们在林中踏出猎道,便在这段猎道上做出路标,如在某棵树的显要部位砍掉一块树皮,露出的白茬就是一个易识的路标。众多的路标指明了猎道。

(二)便道与驿道 由于生产和生活交往的需要,农村很早便开辟出人行便道。满族农民一般远道运输都用畜力车。满族多族聚而居,可以依赖穆昆(宗族)、噶珊(部落)的集体力量来修道。有腰道、茅草道、大道之分。满族又有“毁道瞎双眼”的禁忌,因此,满族村屯之间的交通四通八达。

驿道,民间称为“官道”,是古代交通的干线。驿道宽阔坚实。

(三)交通工具 狗车。满语称“乌得气”,或称“台里台气”。“以木为之,其制轻简,形如船,长一丈,阔二尺许,以数狗拽之”,“可于冰上雪中行之”。吉林省松花江畔的满族多有此俗。

木马。满族称“恰尔奇克”,即今之雪橇,俗称滑雪板。木马,形如弹弓,长4尺,宽4寸,一左一右,系于两足,激而行之雪中冰上,可及奔马。清初,木马多用木棍制作,后逐渐改用金属制造,称雪橇。

爬犁。满语称“法喇”,用两根一丈多长的硬杂木杆,前端用火揻成方形,高高翘起。杆上架一副车架子,宽3尺余,长7尺左右,有辕有底,无软毂,靠两根杂木杆在冰雪地上滑行。《柳边记略》载:“爬犁,土人曰‘法喇’,以木为之,犁而有架,车而无轮。”吉林省的爬犁几易其名,如狗车、冰车、雪橇等。爬犁用牛、马拉,或用几个狗一起拖拉,行于雪原,或驰于河道冰上,拉人载货,轻捷简便。《吉林汇征》记:“并有作车棚于耙犁上,设旁门,套鹿皮围,谓之暖耙犁。”这种爬犁现在已相当罕见,但一般的马、牛爬犁仍常用。

还有人拉的小爬犁和进山运木材的疙瘩爬犁。乘人的爬犁称暖棚子,好象轿车,装有篷架,外披裹毡毯,里面铺有兽皮,放着火盆。坐这种爬犁多是达官显贵。

吉林中西部农区,犁杖下地也挂在方架爬犁上运行。爬犁上还可放置草料口袋、牲口槽子等耕种土地的工具。运材爬犁分单脚和双脚两种。运材时通常以两节爬犁前后连成一套,由畜力牵引(今亦有用拖拉机牵引者),在冰雪道上滑行。冬季松花江封江后,昔日吉林城内三道码头,为了接待从山沟来的运输山货、大枝子、大拌子的马爬犁,在冰上建立短期客栈水院子。冬天,马爬犁是江上唯一交通工具,当时城里都烧木柴,多数都在冬季采办,特别是接近年关时节,山村土特产上市,这种供求的需要,又使水院子成了冰上交易场所。水院子建筑很简单:顺着江沿靠着北面的江下坎处,搭起席棚,架上长条板铺,形成筒式屋子,南北对面铺,板铺上铺上谷草、炕席,客商便在这种铺上就宿。对面铺可以容纳四五十人,小寒大寒以后,气温虽在零下30度以上,棚内因有火炉不断燃烧木柴,温度却不低,可以安全过夜。水院子还在冰上用冰冻法围上木板围墙,并有可以开启的大门,便于马爬犁出入。院内有很多横排的马槽、拴马的横杆,用来喂牲口。这种水院子铺位便宜,货物可在此销售,深受农民欢迎,因此生意兴隆。这个特殊季节特殊行业,一直延续到丰满大坝合龙为止。

马。满族不仅男子善骑,女子也执鞭驰马,不异于男子。十余岁儿童,亦能佩弓箭驰逐。清人杨宾有诗曰:“经过妇女多骑马,游戏儿童能射雕。”记的就是清初满族的风俗。80年代,永吉一带山区的满族仍保留此俗。

勒勒车。这是一种木制的带两个大轮的车。适于在草地上行走,俗称“草上飞”,其“轮不求甚圆,辕不求甚直,轴径如椽,而载重至远,不资毂輠,惟山路崎岖,防损折,初以斧凿随之。”

铁瓦车。是车的一种改进,其车轮较小,外包一道铁圈,并在车轮上加上铆钉,比勒勒车更加结实耐用。

花轱辘大车。分两轮和四轮两种,四轮车可分运木材、运货和载人两种。

轿车。清代贵族大户人家人坐的马拉轿车,俗称“小车子”,其款式与轿子相似,只是不用人抬,而用骡马拉。车子的结构和花轱辘车差不多,只是车板上起轿篷,可挡风、遮雨、遮阳,比较暖和。一般是青骡子(或马)驾辕,蓝布或蓝呢为罩,可坐一人或两人。做喜车用则罩以红呢或红绸罩。坐这种车时,上车时要面朝前,坐着“委”进轿子中去,不能爬着进去,否则有失礼节。这种车清末民初还常见,解放后已很少见。

独木船。满语称“威呼”,长二丈余,阔容膝,头尖尾锐,载数人,水不及船常寸许,而中流荡漾,驰如竹箭,此真木舟也,遇河水暴涨,则联二为一,以济车马。满族人经常驾“威呼”闯急流险滩。凡类似的木制小舟,通称“威呼”。清代,吉林省的八旗打牲丁主要靠这种船采珠。

(四)交通礼俗 昔日,满族有句俗语:“妇女产前产后,男人车前车后”,意谓赶车的常有生命危险。长途行车的前一天,车主和赶车人都要祭拜祖先神,祈祷行车平安。行车中遇崇山峻岭,则焚香祭山神,过大江巨河时则祭河神、江神、船神。行车中不许说不吉利的话,尤其是早饭前,更不准乱说乱骂。车、马是穷富的标志,所以新添大车、牲畜视为吉祥之事,多喜在车上、牲畜的头部、尾部披红志喜。第一车往往拉一车木材回来,放在家里不用,以取“积财”之意。赶车人和车主对辕马特别爱护,如辕马死亡,不舍得扒皮吃肉,而是埋葬起来。辕马脖上经常挂一圈铜铃和红缨,行路时铃声响亮,红缨飘拂,十分威武。在满族不少姓氏的萨满祭祀中,祭神马的礼仪十分庄重、虔诚,反映了满族对马匹的重视。

往昔,每年船下水以前,船主要举行家祭,跳平安神,祈祷祖先庇佑行船安全。出海捕鱼,要举行隆重的海祭,恰喀喇人要祭海神奶奶,珲春一带的满族牛牯鲁哈拉、郭合乐哈拉以及巴拉窝集人要祭海神突忽烈玛发。横渡第一船时,孕妇与寡妇不能乘坐,第二船方能乘坐。顺水行船要走上一里外,寡妇方可上船。行船时,妇女不许坐船头。摆渡人不许饮酒(收船后不忌),从开船、行船到停泊,不许在船上打架骂人,不许说不吉利的话,如“翻”、“沉”,都要用其他吉祥名称代替。如携带响器锣鼓或其他乐器,必须先演一番,以娱河神。如遇风险或搁浅,除了祈祷河神,不许大哭大闹。

年以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拖拉机、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船逐渐代替了传统的交通工具,许多交通习俗已被新的交通规则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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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有根,水有源,每个满洲人都有所出;而且理当以自己的满洲血统,满洲家乡和满洲旗籍为傲。

“TohelptheManchusfindtheirplaceintheworldandtointroducetheManchustothe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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