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常识法制视界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展览馆和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由于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场所空间大,可燃物多,人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的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三、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乱丢烟头和未烧尽的火柴梗、乱磕烟灰,不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 四、爱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不能随意用来打斗;发现有人偷盗,要及时报告。 五、使用电暖气、电吹风、电熨斗等取暖设备来烧烤衣物时,操作人员不要轻易离开。 六、建筑工地放有大量装饰材料和木板、油漆、香蕉水等,不能在那里玩火或乱扔火种。 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八、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九、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十、不携带易燃易爆破作业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每个家庭都应配备小型灭火器等,每位成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 十二、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商丘公安微发布 作者/来源:光明网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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