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地区住院报销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
近日,有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听闻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心脑血管等慢性病也将纳入慢病保障范围,不知消息是否属实,有哪些具体政策?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涨了,住院报销70%左右 针对市民的疑问,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解释道,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怀化市也将参照执行。《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同时,还将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对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巩固稳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做好待遇衔接。此外,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探索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 持居住证参加医保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工作人员表示,依照《通知》要求,要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持续抓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发挥医保促进慢病早诊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通知》提出,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DRG和DIP试点城市实际付费,健全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实施,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巩固提升统筹层次,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积极稳妥推动省级统筹。 此外,还将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要按要求合理确定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优化筹资结构。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 《通知》还明确,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救助待遇标准,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通知》强调,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好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要加强医保公共管理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及时结算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完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方式创新并行,提高线上服务适老化水平,优化线下服务模式,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疗保障服务。 素材:来自于怀化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Sinai_qihui 文章:怀化同城站综合整理发布,欢迎同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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