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一本很“扎实”的小说,被称为农村生活的请明上河图,全书五百余页,按年代分为四个部分,借助米村这个微如一粟之地,展现了中国东北乡村三十余年来的变迁。

作家余松在这本书的序里说自己的故乡——“不美,不曲折,不离奇古怪”,但它是真实的,万千人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生存,繁衍,死亡,走出去,又回来。

今天的文章是《故乡》80年代部分的节选,写的是临近过年,老代婆子上街买年货的经历。

在文章下半部分,有我们和余松的对话,他说,“我们当初都渴望从农村走出去,也走了出去,但是我们现在又都在寻找回来的所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异乡人。”

时候已是腊月二十,风也刮累了,终于有个响晴薄日的好天儿。阳光从窗子上的塑料布照进来,晒得屋子里暖暖和和的。

收拾完碗筷,老代婆子把半锅水烧温了,掀开锅盖,端着一平碗白面舍不得倒进去。过年生产队就分了这么五斤面。老五坐在门槛上道:“妈,用苞米面浆被面儿吧,白面烙大饼吃。”老代婆子叹了口气道:“这傻孩子,苞米面那么粗怎么浆被面儿。”

“都是面,怎么不能浆?”老五盯着她手里的面碗说道。

“你见谁家好好的白面被用黄苞米面浆成屎黄色的了?”老代婆子笑道,半锅水已经响边了。她狠了狠心,散着把一碗面倒在水里,拿过大老代刚用两块木板儿夹好的勺子搅动起来,水一下就变成奶白色。她又往灶坑里填了把柴,继续搅动着,没两分钟水就开了,已经有些发黏的水面下咕嘟起一些气泡。她用勺子把面浆舀起来举着慢慢再倒下去,被柴火和热气温暖的厨房里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熟面的味道。

她从柜子里拿出被面和褥面,却见老五正举着勺子在喝浆汤,就一把夺过来,骂道:“你个死孩子,饿死鬼托生的,这没滋没味的喝个什么劲儿!你都喝完了我拿什么浆被面?”说完,自己也把勺把儿上的浆子舔了两口,然后一勺一勺地把浆子倒在大洗衣盆里的被面上,翻来覆去地揉起来。她把全都湿透了的被面搭在院子里的铁丝上,在寒风中被面一会儿就冻成了个硬板儿。

浆完了被面、褥面,老代婆子在柴垛下面又拽了一捆苞米秆儿,找了几个没有发霉的苞米窝儿,捋好了几沓,又从炕头儿线笸箩里找到顶针戴上。先用白线在上面缝了几针固定住,比着炕头儿的几只鞋垫剪好样儿,拿破布头包起来,用大针脚来来回回缝着,一会儿就缝了三双鞋垫儿。

老五也委着出去了。趁着屋子里没人,老代婆子打开炕尾的箱子。这一对刷着亮油的深棕色木箱是结婚时娘家唯一的陪嫁,本来是要留给她弟弟的,她硬给要来,现在依稀能看出木头的纹路,上面的锁鼻还是那种老式圆盘的。她从箱子底角的一个包袱皮里拽出一只黄胶皮鞋,从鞋窠里掏出一只打着几块补丁的薄袜子,解开结儿,从里面拿出一小沓纸票。院子里的狗突然狺狺地叫了两声,她赶紧把钱揣在怀里,爬到窗户前往外看了看,黄狗摇晃着尾巴跑向站在大门口的陈庆良家那只黑公狗,互相嗅探着屁股。

她坐下来仔细把这些一毛两毛钱捋平了,蘸着唾沫数了两遍,都是四块九毛三,其中的一块五还是她秋天上山撸了两麻袋茶笤籽卖的,这是她一年的积蓄。她又拿出豆油卡片和粮票、布票,掰着指头计算着,把毛票分着摆在桌子上,卡片上还有三斤豆油,先买两斤,扯三尺蓝布,买两挂鞭儿,半斤糖块,对了,一包洋火,一轴白线。最近总停电,让男人去管陈庆良再要点儿柴油点油灯,再买一包洋蜡就够了。她看了看手里的钱,又看了看自己裂了无数道细密口子的一双手,指甲又硬又鼓,黄中泛黑。雪花膏就算了,顶多买个蛤蜊油抹抹。唉!过日子哪儿都要花钱。

图:Jean-BaptisteGreuze

眼看来到年根儿了,米村人没几个不愁这年怎么过的,既盼着趁过年吃两口好的,又苦于囊中羞涩,想买的总是比手里的票子多。一年跟头把式地忙到头,全家劳力挣的工分就换来这么几块钱,老婆孩子不该添件衣服吗?再买几挂鞭炮崩崩穷气,吃几顿白米饭,包点儿带肉星或者油渣儿的饺子,切几片白肉和着骨头炖一大锅喷香的酸菜。人们咽着口水一遍遍数着箱子底儿攒了一年的毛票,掰着指头翻来覆去算计着,怎么才能买最多、最有用的东西。只有崽子们从腊月开始就一直在这单调热烈的虚幻里保持着永不熄灭的兴奋。

即使箱子底儿的毛票像房檐上的冰溜子总是化得越来越小,老代婆子也从来没想过日子有多难熬,也从不羡慕别人家能吃顿烙饼擀面。她和丈夫一样,觉得自己家的这一切都是应当的,就这么回事儿,是注定的。她对怎么过年并不太发愁,反正也没钱置办新衣服、新鞋,就是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自从嫁给大老代,每年都这么过,毫无二致。过几天扫扫灰,打点儿糨子,用攒下来的课本,再去大队管打更的小瞎宋要些报纸把顶棚和墙糊一糊,给南窗户换两块透亮点儿的塑料布,年前回娘家一趟,白菜土豆的倒腾点儿,孩子再给两毛压岁钱。这年也就这么过了。

她刚算计停当,前院儿陈庆良媳妇大骒马胳膊上挎着柳筐吆喝着进了院子:“老代婆子,走啊上街买年货去啊!”她赶紧把毛票连同从男人那里要来的十块钱包好揣进昨晚新缝的贴肉口袋里,一边应着把箱子锁好。

她俩先去喊上总慢慢腾腾的陈庆喜媳妇,走到火车道南遇到已经等在路边的老代婆子的小姑子大麻子,还有去年秋天刚嫁过来的乡里电影放映员张书林的媳妇和大队的赤脚医生杨淑兰。过了火车道大麻子就扯着嗓子冲着邓文香的院子喊道:“邓大屁股,邓大屁股,卖肉的,上街了!”

……

供销社外几个孩子手里拿着冒烟的细棍儿在零星地放着鞭炮。屋子中央换了个大炉子,里面的煤呼呼烧得正旺,锃亮的新炉筒子斜着从窗户上的圆窟窿伸出去,往外吐着白烟。新进来的人过去围着炉筒子烤火抽烟,熟识的人互相打着招呼。屋子里混合着酱油、酒精和旱烟的味道,厚厚的蓝布棉门帘儿一掀起来就钻进一股冷气,一堆人里三层外三层地挤在长长的柜台那儿挑着年货。

几个女人把头巾系在脖子上,拣了个人少的柜台挤过去。胖??的售货员一刻也闲不着,拿完了这个拿那个,忙得团团转。

大骒马那边买点心,称了一斤“缸炉”和半斤牛舌头,还打了二斤白酒,又买了两沓烧纸。邓文香和张书森媳妇也挤在前面拿着布票挑东西,杨淑兰则打开一盒胭粉凑到鼻子下闻着沁人心脾的香味儿,翻过来调过去地看,舍不得放下,最后还是咬牙买了一盒。

老代婆子个子矮,就站在后边踮着脚,看着架子上被扯得很细的布轴,又相中了一块大红牡丹的布料,把钱攥在手里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犹豫了半天还是舍不得。最后只买了点儿糖块、红纸、鞭炮和洋火。她们出来后在供销社对面的粮油店各自买了点儿豆油和白面,又碰上几个屯里的娘们儿,就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往回走。

这一趟老代婆子收获不小,除了多买了二斤棉花,抓了一把邓文香的花生,又捡了别人掉的一块胰子——等到家从棉袄里面贴肉口袋掏出来时都有点儿捂软了。

《故乡》

作者:余松

问=后浪文学

答=余松

问:《故乡》是一部群像式的乡土作品,故事跨度达三四十年,字数也有三四十万字。最开始是如何想到去写这样一部作品的?有什么契机?《故乡》最终呈现出的厚重感,是否是一开始未曾预料到的?

答:写作一直是我的理想。开始有想写一部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还是在年末,那时的想法就是想以自己的故乡为原型,来展现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写出一部厚重的作品其实可能是所有作家的一个目标,往往也都是从自身经历开始的,这是最熟悉,可能也是最有感触的。对于作品所能呈现出来的厚重感,是在最后一稿的开篇时就有所感知的,这可能是由于我是将所有的情节设置都完成了才动笔,从具体目录和情节的设置中,在时代大背景下每个人主要人物的命运就已经呈现出来了。

问:《故乡》这个书名很有意思。其实小说是根据时间的脉络,长卷式地展现米村的故事,作品中的时间几乎一直是“现在时”的,那么“故”从何来?

答:对我来说,作品的名字是极为重要的,它意味着构思中的全景感受,一种情绪。之所以用《故乡》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我写的就是我的故乡,虽然写的是现在,其实也是过往,他们所经历的,也是我所经历的。在中国不可逆转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作为曾经在农村成长,生活过的人,故乡是他们的一种身份定义,他们生于何处,来自哪里。只是现在对我来说,哪里都是异乡。

问:中国目前城镇人口已经过半,《故乡》作为一部乡土小说,是否适合城镇读者阅读?或者说,我们现在这个时代,阅读乡土作品的意义在哪里?

答:包括我,很多现在的城市定居者其实都来自农村,或者与农村有过联系,比如上山下乡那个庞大的知青群体,出身农村的大学生,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其实对于作品来说,我并不刻意区分乡土或者城市题材,它们只是作品,只是基于兴趣的阅读,就好像我们也没有经历过唐朝、宋朝,并不妨碍喜欢阅读关于那个时代的作品。要是非要说阅读乡土作品的意义的话,我觉得《故乡》可能呈现了一个真实的农村,一群真正的农民。

问:这部作品中,仅主要人物就有十几位,次要人物更是不用说。这么多的人物里,您最喜欢的人物是谁?是什么原因?

答: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感怀的人物是代大娘,她就是中国普通农村普通家庭中最普通的一个妇女,没什么文化,对婚姻、命运和生活也没有什么额外的关切,对孩子和家庭有着简单、朴实的爱,简简单单地过完了一生,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每次写到她时我都有无限感概,尤其是写到她的死亡,“生命正从她身上悄无声息地溜走”,“有时候她躺在那里,嘴半张着睡去,扁扁的身体像片被风飕干了的树叶,这是死亡的最后征兆……她慢慢转着头,用那只没瞎的眼睛逐个看着几个孩子,脸上的皮肤像层浸油的透明黄玻璃纸,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既不是厌恶,也不是欢喜,倒像是有些惊讶自己怎么生了这么多孩子。”

现在看起来还是心有戚戚。

问:写作《故乡》花了多长时间?一共写过多少稿?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您多次重写?

答:对于《故乡》的写作主要经历了三次,其实也是我的学习过程,从几次构思、写作中我终于明白了一部长篇作品是如何建构的。第一次构思是在年末,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写一部现实主义的农村长篇小说,表现改革开放后农村的巨大变化,是以我的父亲为原型,一个在农村担任了十几年会计的农民,塑造一位带领全村人改革致富的高大形象。当时很快就写了有十万字,但是感觉不对,就停下,放弃了,其实全然没有准备好,主要还是思想上。第二次应该是在年,收集了很多素材,也将主要人物和情节都设置好了,这次已经开始用《故乡》的名字了,想写一个真实的农村,用了大概3个月时间写了二十万字,但是又放弃了,想在形式上有所突破,想写十来个家庭,形式和内容都过于松散。最后一次就是在年6月,重新调整为四个家庭,10月动笔,到12月完成了二十万字,然后又停下来差不多一年时间,进行了最后一次调整,终于在年5月完成初稿,就是现在的这部《故乡》。

问:我们已经读到过许多优秀的乡土作品,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或者余华的《活着》,您的《故乡》和这些作品的区别在哪里?

答:真实。

图:Jean-FrancoisMillet

问:阎连科说《故乡》的写作介于虚构和非虚构之间,你认同这种解读吗?

答:我想阎连科老师可能看到了这部作品有点与众不同的地方。从一个作者角度来说就是如何将这些真实的人和事以文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又保持非虚构作品的那种可信度?所以《故乡》在写作中尽量避免抒情和过多的描写,让我仿佛置身于外,尽量不让读者感到作者的存在,不做价值判断。

问:年关将近,许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都将返乡过年。我们似乎一直生活在“走出去”与“走回来”的循环之中,生活在离开故乡、离开传统,又被拉回地面的循环之中。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答:我是从农村中成长起来的,直到大学才到城市生活,但现在无论我生活在哪个城市都没有“家”之所在的感受,但是曾经的那个小村,县城,也只是自己精神上的一个难以剥离的“故土”,可能都不是“故乡”了。我们当初都渴望从农村走出去,也走了出去,但是我们现在又都在寻找回来的所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异乡人。

问:《故乡》是“献给我的父母”的,有什么更多的意味在里面?

答:我的父母都是农村人,但与普通的农村人略有不同,父亲是村里的会计,做了十多年;母亲是小学老师,从年轻时的代课老师,到民办老师,最后在临退休前几年终于考转为公办老师,所以她在身份上一直有些特别。实际上他们俩并不算是纯粹的农民,都不精于农耕,算是村子里的“知识分子”。在《故乡》的写作中他们也给予了我很多素材上的帮助。但是最后在构思和写作中,无一情节来自于我自己的家庭,这也是我在长篇小说创作中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自我的去除。

所以我要将《故乡》献给他们,献给与他们一样默默无闻的农村父母们。

点击上图,把《故乡》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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