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林草办字〔〕4号 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年3月3日 附件 年工作要点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林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实现林草工作全面提升、重点突破,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重点要抓好以下12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等重要会议中涉及林草工作的重要部署。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分解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中各项涉及任务。四是高质量完成好上级临时交办事项。 二、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10月底前,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辽宁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报批程序印发。适时召开启动会议,指导各地全面建立健全林长组织体系、完善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办法,全面推行林长制。二是持续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继续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是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核管理。四是做好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对接,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开展森林督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编制实施全省林草“十四五”规划。充分对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兼顾林长制推行、辽河国家公园创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及造林增汇等方面,科学编制实施《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6月底前按照程序报批实施。 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一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计划完成营造林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及退化林修复90万亩、封山育林80万亩、森林抚育32万亩。在朝阳等地区开展飞播造林2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万株。二是进一步完善造林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推进造林小班地块“上图入库”,落实到森林资源“一张图”上。三是完成第四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强成果监测和管理。四是研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通过扩大增量规模、优化存量结构,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管理。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等措施,发挥林业在碳中和的重要作用。 五、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一是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辽宁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二是全力推进辽河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辽河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等文件,制定总体规划,组织勘界立标,开展资源本底调查和生态修复,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法制体系。三是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划建。四是推进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朝阳红山文化和热河古生物化石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申报工作。五是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和建设。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等迎检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六、抓好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一是抓好草原生态修复。扎实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完成草原生态修复种草改良面积53万亩。继续实施草原禁牧,强化国家级半牧县《草原禁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做好万亩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区管护和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开展草原监测工作,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4.1%。二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贯彻落实《辽宁省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开展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建设;实施康平三台子省级重要湿地、凤城草河国家湿地公园等7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湿地监测工作。 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一是研究建立省际、部门间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继续做好后续处置工作。调整《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三是做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和栖息地修复工作,建立全省重点野生动物保护监测巡护站(点)40处,修改完善《辽宁省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四是完成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验收和辽宁省陆生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八、强化林草灾害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推进防火机构、编制和人员落实,提升预警监测水平和早期处置能力。开展火源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提高“防火码”推广使用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火期及重点时段应急值守报告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做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推动省市政府签订《-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和普查,4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疫木除治任务。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5年攻坚行动和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北移专项工程,力争在年度拔除疫区1个。加强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松毛虫等其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防暴发性灾害发生。做好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三是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大沙尘暴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做好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一是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转化路径,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辽东绿色经济区重大战略布局,助力打造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二是推进林产品加工和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强化品牌建设,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省级检测批次。三是不断完善林业产业扶持政策,深化林银合作,推进抵押贷款工作,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四是引导各地推进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建设,全年计划建设面积5万亩。 十、深化林草重点改革。一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全年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个。开展国家级示范社推荐和省级示范社评选工作。抓好本溪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引导各地做好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启动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监测工作。三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增加行政许可下放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林业种苗“双打”工作,做好林木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完成育苗25万亩、12亿株。二是推进基层站所建设和科技推广工作。完成28个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任务,做好林业草原科研平台建设,依托中央财政推广项目开展科技培训和推广。完成林草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争取省以上投资20.2亿元,全面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四是推进林草信息化建设。结合国产化替代,加强已建林草信息化系统适配和改造优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适时推进林长制、辽河国家公园等管理平台建设,探索推进我省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五是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开展《辽宁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推进《辽宁省辽河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辽宁省辽东绿色经济区林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论证工作,加强林业执法和监督。六是抓好林业草原宣传工作。重点围绕建党周年和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以及“ 十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林草各项。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积极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化解矛盾问题,加强工作督查督办。三是打造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在全省林草行业打造一支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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