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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写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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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mmatology

百万写作者的超级写作指南

让写作成为一种生活

本组生活随笔

将新闻与文化及生活融合,一直强调“生活”二字

说的是一种生活观

在这样新的时代里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观

密度和内容的含金量高

独特的叙述风格,文字力求生动简洁而饶有兴趣

强调与读者的交流

带着来自母体的文化特质

具有浓厚的文人气息和知识分子情调。

邻居女孩

许知远

小时候我读过李白的诗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总觉得该有什么一个清秀可爱的女孩,从小伴在我身旁,一起游戏,做爸爸妈妈的过家家;一起长大,互相吵吵闹闹,然后就是两人都开始情窦初开,对对方有那么点儿意思,见面时该带着羞涩的笑了......什么都充满戏剧性和诱惑力。

可惜,这一切都是我的痴心妄想。我住在楼房里,四周既没有好看的花,也没有竹马,只是骑儿童三轮车,这些道具没有浪漫的意义。更糟糕的是我周转的邻居都是那些和我一样剃着光头的傻小子。

台湾歌星周治平《青梅竹马》写得浪漫得不着边际,害得我一天到晚胡思乱想,总盼着楼下住着个高高挑挑、清清爽爽的女孩子,我能跟她谈谈学校和功课,再说些不那么礼节性的话题。张楚的一首歌里这样唱:“想想邻居女孩儿,听听收音机,”我收音机是有的听,邻居女孩儿却没的想。

上了大学,我想自己该成熟些,我对自己说青梅竹马的故事是虚构的,现实中绝对少见,可是,我的同学们告诉我,他们大都有过要好的邻居姑娘,他们对我的惨境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同情。

转眼间,我已老大不小了,猛然意识到青梅竹马肯定没戏了,我知道很多人的梦想是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有人说过:一个人20岁不美丽,30岁不健康,40岁不富有,50岁不聪明,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美丽、健康、富有、聪明了。这让人悲观,说这番话的先哲没有说多少岁时见不到邻居的女孩儿,就该打消青梅竹马的念头,但我知道我这个人这辈子没机会骑竹马,看小姑娘玩梅花了。

我的痴心一直没有实现,但我从中还是明白了一点儿道理。我在青春期时的梦想完全集中在邻居女孩的范畴之内,这真是要命,陌生的女孩并不都漂亮,但漂亮的女孩儿都那么陌生。我总幻想楼下或楼上或隔壁能有个漂亮姑娘,只不过是想让亲近异性的机会更顺理成章一些。

更要命的问题在于,我的青春期太漫长了一些,该成熟的年纪还容易表现出一股幼稚的毛病。我知道,老指望骑竹马的人肯定会错过一些虽然不喜欢梅花但却真正出色的好女孩。只是我以前不明白这个道理,我相信,正是因为我总在幻想中惦念那个邻居女孩,现实中缺乏真正的女孩,我的青春期才被延长,而这恰恰又是成人们所说的让孩子度过青春期最最安全的办法。

男人分两截

洪晃

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辩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做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截体面就可以了。

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美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就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生活就是……

刘怀昭

“生活就是……”,在洛杉矶当地一份中文报纸上看到这么一则说文解字式的广告:“睡个好觉(画着一张席梦思,上面“ZZZ”的代号呼噜声),吃个好菜(一盘鸡肉,上面几道曲线代表它还冒着热气),养了小狗(一条流涎的小狗),逛个小街(这回画的不是一条街,是一只硕大的购物袋,杂七杂八鼓鼓囊囊),看个真正(两上特大号字)的好节目(画着一电视)。”最后是总而言之一句话:“其实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电视(当地一中文电视台的名字)给您完全方便。”我不知道该广告的居心是否真的那样叵测,反正我看看憋闷得很,觉得不如一头撞死算了。众所周知,该广告所编排的这套生活理念,除了看××电视稍嫌牵强以外,活脱脱就是一只母狗的完美追求。而不看××电视使我觉得母狗活得比人还要聪明一些。

如此一本正经地贬低生活而不怕让人笑话,原因很简单——广告商对他的基本群众的心理当然是有把握的——有相当多的人以这样的生活为理想,共鸣还来不及,哪里会以为这里边有什么好笑的。

中国人到海外,无非也是谋一种生活,这和其他族裔在新大陆上生存的理由没有什么不同。但除此以外,大家还带来各自的生活理念,于是文化的差异就显出来了。差异本身没什么不好,北美这块地方号称文化熔炉,其生命力就是这种差异性,而差异性存在的好处是可以相互借鉴观照。我倒不是认为该广告观照的是多么中国的东西,但它对自己人生活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的献媚和迎合让我觉得它不怀好意。

去年一家海外中文媒体曾到温哥华去,采访某华人聚居区的族裔关系。我听到一位“老美”谈他对他的中国邻居的印象说:“他们生活得很安静,虽是不大合群,但我基本上相安无事。”问怎么个“不合群”法,“老美”说:“他们不大露面,来了就是买下了这块地,然后就着这么大块地盖房子,前后不留草坪,也不种树,但凡有点空地的话还铺了水泥。”潜台词就是这样光秃秃的大屋很个色,跟周围不大融洽。我把这段话学给一位经常说不的朋友听,他一拍桌子眉瞪眼地说:“我们乐意(读依)!我们就是要可着住!”

我觉得他敢许理直,但不必这么气壮,这样服不了人,反倒气大伤身。活着不就图个简单方便吗,不如把××电视推荐给他,让他睡个好觉吃个好菜养狗抱着电视好好混日子算了。

“最好”的东西

施武

“最好”的东西是“好”东西的最大敌人。这是我家老公信奉的格言。如果我收拾房间刷锅洗碗的时间超出他能容忍的时间,如果我嫌他衣服脏摧他换,他又一时犯懒,他差不多都要表达这层意思。

最初一次是我在收拾厨房里决心把炒菜锅彻底光亮,结果我用了半筒五洁粉,五个铁纱圈,半天的时间,最后还是把那个锅扔了。重新买了一个不粘锅。虽说是不粘锅,可还是免不了年深日久粘一锅黑嗄巴,尽量避免炒那浓汁浓味的菜。吃了一段时间的清食淡菜之后,老公说:“咱们家的锅真干净”,我以为他在夸我,接着他又说:“去外边吧。”不约而同地,我们都点了最浓味的采。此后,们经常一感到嘴馋就到馆子去吃,直到我们家附近的几个馆子的人和我们都很熟了,我越来越不自在,总觉得我们家好像没有厨房似的。幡然悔悟似的,我们的厨房又恢复了烟雾腾腾的菜香味儿。大不了,等锅粘了一身刷不掉的嗄巴儿再换一个。老公为我们得以从锅的专制下解放出来而高兴无比。

去年我们家铺新地板,我自然比以前在意一些,擦地的次数多一点。也考虑能否让人进门换换鞋,老公反对,理由是反正三天两头擦地,也不且在乎鞋底那点土。可是,我们家有个能制造混乱,懂不整理的5岁孩子,吃饭喝水少不了滴汤漏水,不断地从外面往家捡破石头、乱草叶,玩水更是天性。水点和鞋底土一混合,可想而知那地板是什么样。有那么几天,我差不多像职业清洁工,终日拿着拖把,腰没直过。你道这是什么,这是最干净的地板造成的地板专政。终于爆发了场大战:我和女儿的大战,以“不许”二字为战旗。“不许”说得多了。女儿大概不知道“许”什么了,可她不是善罢甘休这辈,给我制造出更大的麻烦,处处与我作对。我的家里整日喊叫声不绝于耳,老公参战,等于挑明了女儿的疑问:这家里“许”什么?他说他宁可把地板掀掉,恢复田园般的水泥地。并且提醒我在“锅”的专制下我们失去了厨房,现在地板的专制让我们失去家了。

算我错了,现在无论家里多乱多脏,我一天只整理一次,并且绝不求彻底。

但人总想把事情做好一点儿,再好一点,总是某些最在乎的事情上求最好的境界,至少是自己心中的最好。尽管有过教训,那也会时不时固执起来。每当这时,老公就搬出他的格言,说一个强有制能力的国家都有一定比例的犯罪率,到那时候,衣服不干净,说句脏话就成了要判三五年的罪了,到了这些也要判死罪时,那连抠鼻涕也不行了。我不知道他这时从他的枕头下面发现了一堆干鼻涕嗄巴儿时,我们家又开始讨论“犯罪率”到底保持在什么程度才算好。

我是你大姐

布丁

我念大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女同学擅长用扑克牌给人算命,更擅长跟人探讨人生。她的声音有股“摄魂大法”的功力,如今可能正在某个广播电台主持人热线或情感热线之类的节目。

那时候,我是个自作多情的家伙,跟那个女同学探讨过几回人生问题,并且自以为是地认为她很喜欢我。

不过,这错觉很快就纠正过来。原因是她愿意和所有男同学探讨人生,确切地说,是她愿意倾听所有男同学诉说心中的苦闷,并适时预以点拨和鼓励。她做出能够了解每个人内心活动的姿态,并想以这种姿态引导着我们度过青春岁月。

我不无恶毒地将这种姿态命名为“大姐欲”。有一种女人,似乎在给别人做人生指导,在充当大姐这样的角色方面有着异乎寻常的需要。

我找到第一份工作,我的领导恰巧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比我大几岁,按理说完全有资格在某些方面提导我,但因为我大学时受过那位女同学的刺激,所以对女领导敬而远之。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停止对我的骚扰。

作为一大嗜好,她总用电话指导她的朋友,告诉他们该怎样消除非分之想,怎样维护家庭和谐,怎样与领导相处与同事相处,怎样寻求人生的快乐等等等等。我跟她同处一个办公室,听她软言细语地给别人打电话当大姐,耳朵趄受不了。

科学知识告诉我们,听觉对声音的反应很特别,如果是铁匠铺的噪声,因其单调,听觉系统就会自觉地捕捉并放大这声音,结果是听两人私语要比听打铁的声音更令人疲惫。

我就是这样被折磨了几年,然后忍无可忍地换了一份工作。与女领导分别之时,我让她彻底地当了回我的大姐,如果我能把与她相处的这段时间内她所打过的大姐电话全部记录下来,兴许能出一本书。那阵儿,街上正流行一套叫忠告什么什么的书。

零食与女人

叶蕾

在并非很熟稔的家庭聚餐上,常常有些自以为怜香惜玉的“伪绅士”们捧出李子、格子之类的盘盏,然后欢言宣布道:“小姐们最欢迎的一道菜来了!”而“小姐们”则翘起兰花指,开始享用男人为她们准备的零食。她们在想:男人们会想,女人是多么娇弱堪怜呀,吃的都是这种皮包骨的精致东西,跟鸟食有什么区别,果然是水做的骨肉!而男人们则对别人的女朋友说:“吃吧,吃这道冰糖扒蹄吧,美容的!”(现在这是一种流行趋势——凡是看上去白而腻的食品都荣升为美容食品,比如猪皮、肥肉和冬瓜)却给自己的女友使眼色,叫她记得自己的体重,还是来粒冰糖杨梅吧。

大学女生的闺房卫生状况其实是目不忍睹的,我们隔壁那间曾经有地瓜子壳铺成地毯的壮观景象。一个客人打趣道:“这么馋,怎么嫁得出去哟!”一位室友则翻着白眼说:“现在不吃零食才嫁不出去呢。”仿佛为自己的言论作证似的,她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就结婚的。要是有女人宣布自己不喜欢吃零食,她的女伴会做出惊讶的样子赞叹说:“多好的习惯!”但谁都能看出这赞扬是多么的言不由衷,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仿佛对方失去了身为女人的最大乐趣。

我认识个男的,说女人分三等,他说最高等的女人要钻石珠宝,次一等的就要买衣服,最差的就买点零食来吃吃好了。

但其实零食大多数都是女人自己去买的,按弗洛伊德的理论,人都有吮吸的欲望,在男性可能表现为抽烟和交谈;在女人呢,大约就是唠叨和咀嚼了。

更多情况是女人陪女人买零食。在超市里消费欲大增的不是那些独自采购的女人,却是结伴前来的女友们。电影院是吃零食的天堂。在漆黑的空间和时间里,女孩子们总是像去春游一样带上零食,仿佛电影是酒,不能没有下酒的菜,所以电影院内的小卖部为她们准备了各种东西,其中要数爆米花儿最为理想,因为没有壳或皮可以扔在地上。但电影院不能妨碍她们自带“酒水”,因此我们耳边总缭绕着嗑瓜子的声音,以及她们之间彼此交换零食品种的友谊之声。

花卷与蒜苗

赵小帅

在生活中我得到过许多劝,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我姥爷告诉我的一种方法论。那时我上整托幼儿园,一周6天呆要幼儿园里,每到周日才能被父母接回家,因此,我一周要在幼儿园里吃十几顿饭。幼儿园老师教育我们不许浪费粮食,吃馒头、花卷时要吃完一个举行示意老师再上台领下一个。实际上我不记得有谁曾浪费过粮食,倒记得常常是举手示后发现装馒头笸萝已经空了。

我姥爷教给我的方法论至为重要,他说,你上去第一次领花卷时要挑一个小的,第二次去领时还要挑一个小的,这样你能比较快地吃完两个花卷,第三次去时就要挑一个大的,慢慢的,这样你就能吃饱,反过来,你一个大的先吃,第二次还吃大的,那么你就没机会吃第三个花卷,因为在你啃两个大花卷时别人已捷足先登了。

我不记得这方法是否保证我在幼儿园时顿顿能吃到3个花卷,但我铭记在心的是这方法是劳动人民的智慧,虽然它没有考虑到我吃两个小花卷时别人是否已经把大花卷全都抢走了,这需要一个数学模型,初等数学就够了。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你可能对我的身世有个判断,不错,我出生于平民家庭,吃不好饭的记忆很深刻。下面我要讲另一件事,这是我父亲教给我的世界观。

有一次,我父亲的一个老同学到我家做客,中午一起吃饭,那天我买了两毛钱的肉和一斤蒜苗,做了个肉炒蒜苗。这道菜我们家一般是过年才能吃到,所以那天在饭桌上我表现得相当不理智,不仅抢着吃蒜苗,而且嘴中念念有词,说这蒜苗真好吃,要是天天能吃就好了。

如你所料,那天客人走了之后,我父亲把我教训了一顿,说我不懂规矩等等。我对于方法论接受较快,世界观则需要慢慢形成。我后来总结我父亲的意思,那就是即使你没吃过蒜苗,当着别人也要做出一副你吃过的样子,这涉及别人如何看待你,你要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的问题,我相信这是一种世界观。

如今,花卷和蒜苗都不是什么稀罕物了,但吃饭依旧是个大问题,这里所说的“吃饭问题”是文义上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所谓“混碗饭吃”,怎样才能混碗饭吃呢?那就要做出一副你吃过蒜苗的样子给人家看,伸手拿过来一个小花卷,同时眼睛紧盯着那个大花卷。

幸福的生活

多年以前,邻居二狗家买了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他家每晚便高朋满座。后来,电视台播放香港电视剧《霍元甲》,来看电视的人太多,二狗他爹就把电视摆到院子里,观众达数十人,后面的根本看不清电视里的人在干嘛。

忽有一日,那台黑白电视前面立起了一块放大镜,据说影像是以前的1.5倍,站在后面的观众都说,这可好了,能看清霍元甲长什么样子了。

那时我年纪小,总挤在最前面看电视,前面固然是前面,但未必是正面,因此总免不了从侧面看,放大镜中的影像与电视屏幕固有的影像交替进入或汇合进入我的视野,因上霍元甲的“迷踪拳”总给我极为奇特的视觉享受,那效果极富迷幻感。

如今的电视不是什么稀罕物了,21英寸彩色电视只需元左右,这样看,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照这个道理,我们以前总穿蓝布上衣,如今有三粒扣西服,太幸福了。我们以前总是吃熬白菜,如今能吃炖牛肉,太幸福了。以前我们不知道电话是什么,现在居然能上因特网,太幸福了。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可我回忆起当年的黑白电视及放大镜,悟出的另一个道理,即12英寸黑白电视上加放大镜绝不等于21英寸的电视。

多年以后,我在北京坐租车(以前我们骑车如今坐出租车太幸福了)时听到一条广告,广告中的男人邀一女人去滑雪,女人问,是去欧洲吗,男人说,不是去欧洲而是去香山公园。继而又说,香山公园的旱地滑雪比之欧洲并不逊色云云。

旱地滑雪是个什么样子我未见识过,但我见识过所谓室内高尔夫球场,那个球场也宣扬它是个多么卓尔不凡的地方,但我总觉得站在那里像是站在一个放大的台球桌子上一样。我知道真正的高尔夫球场不是这样。同理,我知道欧洲滑雪并非香山公园旱地滑雪所能替代的,甚至也不是亚布力滑雪场所能替代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只有去真正的高尔夫球场打球,去欧洲滑雪才是正正的幸福,而去室内高尔夫玩两下,去体会一下旱地滑雪就不幸福。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东西是不可替代的,你看21英寸彩色电视,绝不肯代之以12英寸电视加放大镜。

我想,当年那些看12英寸放大镜电视的人也会觉得自己幸福,比之看不上或看不清电视。然而,如今我们观察自己的幸福之时是不是也隔着一块放大镜呢?在我们所力图感受的幸福有多少是代替之物,有多少是肤浅的,有多少是悲凉的?

电脑和电视

赵爽

我第一次见苹果公司iMac电脑的样子就颇为兴奋,那是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化,像个晶莹剔透的大瓜,售价美元。据说,这种电脑没有软驱,但有光盘刻录。

在此之前,我见过的电脑大多是一个样子,宏基公司曾把电脑做成墨绿色,我见过,当时就觉得挺漂亮,可iMac要漂亮得多。

谁在乎电脑是不是漂亮呢?据说,有些专家酷爱“裸体电脑”,我不是专家,但非常崇拜专家。乔布斯回苹果公司都干了些什么,我不太清楚,但仅凭这个iMac电脑,我就挺崇拜“苹果”和乔布斯,iMac是个极酷的东西。年初有个科学家叫锡德,说他要克隆人,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自己,再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老婆,到现在屁毛也没克隆出来,这样的专家就比较无聊。而苹果公司在今年弄出个iMac,就了不起。

这种尊崇挺盲目,但所谓“酷”的东西总是要跟人较劲,iMac不给软驱留地方,这对像我这样经常要用软盘的人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正因为iMac不给我方便,我才更觉得它酷,它个色。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是“电脑文化”的背景所决定的——大多数人玩电脑总有一种挑战心理。

乔布斯说过一番话,他说有一些专家致力于把电脑和电视融合在一起,这在文化上根本行不通,因为一个人坐到电脑面前和坐到电视面前完全是两种心态,看电视完全松弛,玩电脑较为警觉。

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我又得对乔布斯表示崇拜了,因为看电视是智商下降的活动,玩电脑是智商提高的活动,我希望能面对这两种机器体验不同的感觉。

有这样一个广告,一家人祖孙三代在一台电脑前坐下,广告的意思是这种电脑可以当电视甚至家庭影院用,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愚蠢的电脑广告——它把使用电脑者的智力活动降低到看电视的水平,谁会尊敬这种呢?

可怜的马

杜比

早些年,我在大学里听讲座,有位先生来讲电影,开头第一句话是:电影本是种很粗俗的东西,不过,幸好现在有了电视......

对这句话,我印象深刻,原因是我既喜欢看电影,又喜欢看电视。我相信,比起音乐或戏剧,电影、电视的确算不上多雅致,但更多的人还是喜欢电影电视。

至于说电视比电影还低级,这我也很理解。电视里常讲一些电影制作的技巧,为某部电影作宣传,反过来,电影却常常骂电视,比如有部片子叫《无线电视狂》,讲一个人酷爱电视,还极热情地帮助人安电视线路,这个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有精神病,而且是看电视出来的。

还是早些年,一个聪明人告诉我说,让自己变傻,有4种方法,其中之一就是看电视。我连忙追问其余3种办法是什么,他说,你看你看,你已经变傻了。所谓4种方法,只是虚晃一枪的事。

这个人说的话,我就不大同意。因为就我的经验来看,经常看电视不仅不会变傻,反而会觉得越来越聪明,你看了太多的缺乏智慧和创造性的东西之后,就会为自己那点儿智慧和创造性而庆幸。看电影,有时也是这样。

前不久,我在电视里看到了一个专题片,讲贺岁片《甲方乙方》的拍摄过程,其中说,导演和演员们很努力,夏天里拍冬天的戏,要穿很厚的有服,这是多么可贵的奉献。电视片还记录下拍这部电影的一些花絮,比如导演兼演员在拍最后一场戏时老找不着感觉,发了点儿脾气。

过了些日子,《甲方乙方》的导演兼演员不发脾气了,心平气和地坐到了电视台的演播室里,谈起其创作的想法就是想让影片好看,还说,张艺谋的《有话好好说》就非常好看。

又过了几天,我终于坐到电影院里看完了电影《甲方乙方》,如果你让我说这电影好看不好看,我想,要是我几年前看了这样的电影,肯定会说还算好看。不过现在,我又觉得自己聪明了一些。

我这里写文章,并不是要评价哪部电影好,哪部电影坏,也不是想说电影和电视的关系问题。这些话,我没资格说。我想说的只是自己的一点儿感受。

《阳光灿烂的日子》是一部我爱看的电影,我还买了本《诞生》,想看看人家是怎么拍出来的,一看书,我明白了,导演用了好多好多胶片,然后再慢慢剪,不过,以最后的成品看,这样的浪费值得。

还有一部国产大片,其中有个镜头是一匹马活生生地摔下了悬崖,我看完这部电影,整天就为那匹被摔死的马难受,至于这部电影是不是好看,我倒没有什么印象。我老想:为这么个电影,还要摔死一匹马,太浪费了。

玩具的理想

叶蕾

人们说,玩具的最高理想是变成人

去年的电影《玩具总动员》里,巴斯光年的最大悲哀是:它是玩具,不是真正的宇航员。它不能正视这个现实。

传统的童话《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也许是通过我们转告玩具们,只要不说谎,听话,好好读书,木偶匹诺曹就能变成个真正的男孩子。

我的女同事家中养了一只小狗,居然名叫“虎虎”(这个名字十分具有讽刺意义,当联想到“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时候)。同事的母亲爱此活动玩具甚于爱老伴和两个女儿,经常学了越剧《红楼梦》里紫鹃指鹦鹉骂宝玉的话来针贬家人,翘了兰花指指着此犬道:“世上的人儿不如它!”

我上学时陪住美国留学生,女同屋有只玩具熊,我用音译法给它取了个中文名“伯菲”,那女同屋让它和她自己同姓,完完整整地喊它“霍伯菲”,仿佛是她的弟弟。她说她父亲是个中学教师,独自开车上班,她就让霍伯菲坐在父亲右边的座位上,还替它绑上安全带。“它陪他一起上班”。这是只有11年“岁数”的小棕熊,已经可以修炼成人了,还是个美国人。霍伯菲屁股上有个标签,上面印了三个字:MADEINKOREA。

我自己也有只玩具熊,我对它日久生情,常说的话是:“泡泡(我的熊的名字)要是个真小孩就好了。”

而庄子那段饶舌的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你非玩具,你怎么知道玩具的心事呢?你非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玩具的心事?

在变不变人这一点上,它们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什么?

三个愿望

花蕾

有一个大家都已听过的笑话: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每个人的愿望是如此不同,但很多人的愿望同金钱有关。我的一位非常脱俗的好朋友一直在干一件让许多欣赏她的人不敢相信的事(当然他们不知道就是了):每期买体育彩票,希望中大奖。目的是为了圆自己欧洲和非洲之旅的愿望。然而,很多时候你又会发现,你最迫切的愿望只靠金钱不能实现。比如说,经过再三思考,我发现自己现在最想要的是三样东西:《天堂影院》和《上帝也疯狂.逃脱死亡》的影碟,还有一套《金庸全集》。这样的愿望看起来太沉迷“声色”,只顾个人享受,而且非常俗气,然而它们确实是目前最让我牵挂的东西。

《天堂影院》是我看过的影片中最让我迷恋的影片,那种怀旧、唯美的情调,令一向不切实际的我一见钟情不能自拔。而我想要《上帝也疯狂.逃脱死亡》,则是因为原本心情抑郁的我在看完该片后一身轻松且脸部肌肉发酸(笑的)。遗憾的是这两部片子的共同特点是可遇不可求,愈得不到就愈想得到,我沉迷到了偏执的地步。过去三年里,每到一处我必去音像店,浏览之前先问有没有这两部片子,老板或店员永恒地给我一个迷茫的神色。

我的第三个愿望现在实现起来很简单,《金庸全集》嘛,去书店买就是了,但我迟迟未去书店交钱。原因是我的前两个愿望的实现实在是不可知。如果这惟一的一个可实现的愿望这么简单就了结了,那以后岂不是没有指望只途迷茫?

爱情细胞

杜比

某一日,我去电影院看电影,片名叫作《爱情麻辣烫》,坐在我前排的几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们穿着白色上衣,手里拿着白色厨师帽,用四川话交谈。按我的推测,这几个人是某家重庆火锅店的大师傅。电影开始了,前几分钟是关于火锅的戏,他们就很兴奋,嘻嘻哈哈地笑,但很快电影切入正题,没火锅什么事了,他们也就渐渐沉默。而我渐渐看得津津有味。

此后一日,我又去电影院看《泰坦尼克号》,电影院门口聚着一帮记者,有一女观众正对着话筒侃侃而谈,我凑上去听,但闻得她在那里大谈爱情魔力。这与我事先得知的对该电影的评述有所吻合,好多人都说这是部“世纪末的爱情绝唱”。

带着这种期待,我进场看电影,结果发现自己的心情有一丝失落,这部电影给我最大的冲击是坐轮船出海太爽了,大海太美了,至于爱情戏,没多大意思。我又瞎想,那几位去看《爱情麻辣烫》的厨师是去看爱情呢?还是去看“麻辣烫”,他们是否体验过我这般的失落呢?

也许是我缺乏爱情细胞吧。早些年,曾经有一部电影很卖座,叫《古今大战秦俑情》,我那时正上大学,喜欢跟同学讨论电影。那时候,我说到“电影”这个词儿总是说“dianying”,而绝不会说成是“电影儿”,因为加上儿化音就显不出对这门艺术的热爱与尊重。我跟一位男同学讨论起《古今大战秦俑情》,我说这个电影前半段是古装武打戏,后半段是喜剧片,加在一块儿让人看个热闹。同学并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说,这分明是一个爱情故事嘛,千年的情缘,多么动人。从那时起,我认定自己缺乏爱情的细胞,而“娱乐细胞”太多了点儿,看什么都要先看它好玩不好玩,这种生活态度不那么端正。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看《泰坦尼克号》,我还是没能调动多少爱情细胞,出得门来,就盘算着哪个假期一定要坐一回大轮船玩。坐上出租车回家,司机打开了话匣子,他说:“看《秦坦尼克号》呢?我看过VCD,要不是那两人在船上折腾,这船沉不了。他们在船上又抱又亲的,那两个负责瞭望冰山的船员就走神了,全看他们了,再看见冰山,那还躲得及呀?开车、开船,眼睛得看着前面,真看见要撞上了,打方向盘、踩刹车,那都来不及......”

生活品质

杜比

10多年前,合资酒店里的差事是很吸引人的,我的一位朋友在那儿当领班,经常偷点儿东西出来供我们鉴赏。从他那儿我得知有一种烟叫作“柔和七星”,是日本产的,住酒店的日本人最爱抽。还有,酒店里都喝袋泡茶,我记得有一次,他偷出来整整一盒茶叶,方方正正的纸盒上印着四个字——英国红茶,我们端详那茶叶盒子,盒子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塑料纸。我当时想,这玩艺儿一定贵得要死。当年,那位酒店领班给我讲过许多生活品质的问题,都很吸引人,但我印象最深的仍是白过滤嘴的柔和七星(那过滤嘴居然是白色的)和纸盒中的英国红茶。

如今,当我喝着立顿红茶叼着柔和七星的时候已不会再怀念那个经常偷东西的酒店领班了。我也记不清我何时开始能享用这些东西,更要命的是,这很难说成是一种享受,你10多年前曾满怀渴望满怀敬仰的消费品能被你享用,这本该是件有成就感的事,可惜,我们知道,柔和七星和立顿红茶算不了什么。那太普通,更何况对生活品质的向往还不断地拉着你奔向新的目标,你根本没时间沾沾自喜:我已经抽上白过滤嘴的柔和七星喝上袋泡的立顿红茶了。

说实话,半年以前我还吃的是黄色芥末,我爱吃芥末,懒得做饭,常买半斤八两的泥肠蘸着芥末酱吃,直到有一天,讲究生活品质的朋友告诉我:你应该吃日本绿芥末,日本绿芥末比国产黄芥末要细腻一些,我才舍国产黄芥末而取日本绿芥末食之。

细腻,这是一个关键词,讲究生活品质的人会说:安怡奶粉和雀巢奶粉要比国产的奶粉细腻一些。不管是否有崇洋媚外的嫌疑,我们承认:吃黄芥末还是吃绿芥末,喝红星牌奶粉还是喝雀巢奶粉标志着不同的生活品质。

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可以细腻到你是擦屁股还是洗屁股,因为讲究生活品质的人已经用能自动喷水的马桶取代普通的抽水马桶,据说,方便之后,生活品质更高的马桶可以帮你洗净臀部的污迹并烘干。

讲究生活品质的人不放过生活中的细节问题,且大有越来越细的倾向。比如我曾见识过一位先生,与人大谈男人内衣的重要性时当众脱鞋(不是脱裤子),他的目的是让我们见识一下他的日本袜子——那袜子分出5个脚指头的地方(就像白手套),做工精巧,令我叹为观止。

我不反对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但我为之丧失了坦然,关于生活品质的讨论是消费时代的主题,但绿芥末还是黄芥末、擦屁股还是洗屁股、大理石还是木地板的问题多了之后,我们的生活就开始变得琐碎和絮叨。

婚姻圈套

王新

因为看多了言情小说,所以我曾对婚姻有着极浪漫的想法,我希望我跟我的女主角能经历一番惊心动魄的恋爱,然后披上婚装,戴上戒指,心里说:这是我这辈子的伴侣了。

实际上,这是极普通的想法,并不一定跟读多了言情小说有关,也并不一定多浪漫。但真正结婚之后,才明白当初对婚姻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不切实际的东西就是浪漫的。

我结婚的动力来自女主角单位里要分房子,女主角对我说,结了婚就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了,这房子让我们神魂颠倒:我们盘算着该怎样装修。当然,我们要先完成得到房子的必要条件;结婚。

世事难料,我们结婚之后,女主角的房子却没有分下来,她一气之下辞了职,换了工作。结婚与住房,这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可我的感觉就像去参加一次晚宴,凉菜吃完了,热菜却不给你上了。我们结婚了,却不给你房子了。

我有时想,当初我们结婚时,应当像站在神父面前那样站在房管处的头头儿面前,他问我们:“你愿意要这个人为妻吗?你愿意嫁给这个人吗?”我们说:“愿意。”这么回答之后,房管处的头头儿就把新房的钥匙交给我们,鼓乐齐奏,婚礼隆重而热烈地进行下去。

住房一事弄得我们的婚姻生活颇有缺憾,我后来颇为自私地想:这件事真像是个圈套。问题的关键在于,我还不想结婚呢,却为空中楼阁丧失了自由。

值得宽慰的是,我的一位朋友竟为了自由误入婚姻圈套,他的女朋友说,咱们结婚吧。她的理由是,他正办出国手续,而单身女子很难拿到签证,结为夫妻,她去美国就方便了;男人依旧自由,既可以留在国内享受独身的自由,也可以去美国涮涮盘子,进可攻退可守。我的朋友被这美好前景迷糊了,高高兴兴地结了婚。如你所料,那女子签证依旧没成并打消了去美国的主意,跟他说,这么过不也挺好。

照这位朋友的想法,他们婚礼中的“神职人员”应该是使馆的签证官,问他们是否愿意娶嫁对方之后,就签证放行。

如果没有美国签证和住房,我的朋友和我可能还都过着独身的生活,并为婚姻做着准备,至于什么时候准备好,那可没准儿。套用一句儿时常喊的口号,叫“时刻准备着”。不过,如今我们都能接受现实了,想想我们臆想中婚礼的“神职人员”,那个房管处头头儿或使馆签证官,我们知道了,原来关于婚姻的想法太浪漫了,俗人是不该瞎浪漫的。

马的故事

劳乐

我很喜欢马。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马很漂亮。其次可能是因为我知道不少马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马的故事叫《野马“飞毛腿”》,讲的是美国西部一群猎人如何围捕一匹跑得奇快、名叫“飞毛腿”的野马:猎人们想尽各种办法、没完没了地追来追,但每次都被“飞毛腿”像对付傻瓜一样戏弄了一番。后来,一个老猎人用陷阱加一匹漂亮的小母马终于逮住了“飞毛腿”。但是,“飞毛腿”在被带回家场的途中挣脱了绳索,一路狂奔着跃下了悬崖。

从各种动物故事中我了解到:动物比人类还容易中美人计。不过,在《黑美人》中也有一个有头有尾的马的爱情故事。一匹绰号为“黑美人”的黑色公马与它心爱的白牝马在贩马集市上分分合合了好几回,最后一次相遇时,它在运死马的大车上发现了白马。这个马的爱情故事虽然比不上人的那么错综复杂,也足以使小说中的另一条线索:“黑美人”和它主人的感情显得无足轻重。

我是在一部名为《马》的话剧中发现人和马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的。剧中的小男孩从小真诚地相信马是基督的化身。不过,他的马的故事是在精神病院里讲述的,因为他在一个风雨之夜戳瞎了附近好几匹马的眼睛。全剧结束时,包括给男孩治病的精神病医生在内的所有人都精神失常了,那些马倒是除了瞎了几只眼睛之外什么大问题。

最好看的马的故事是我亲眼看到的。北戴河的沿海公路的一侧是草坪,有一个老在那里招揽骑马照相生意。通常情况下,老头会勒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两匹马站到离公路最近的草坪边沿,摆出一副妓女拉客的架式。两匹马每当老头不注意的时候就会躲到后面的小树林里,但老头一旦发现就会用鞭子抽或朝马身上扔石块。有一次老头在椅上打了个盹,两匹马趁机躲到了林子中很深的地方。老头发现后当然是怒不可遏地骂了一大篇脏话,扔了好几把石子。两匹马都乖乖地回来了:不仅回到了“拉客”的原地点,而且很努力地又往公路上凑近了一点。很长一段时间它们没有再动过。

在阿拉伯有一个传说,说马是一阵南风变的。我不知道在我见过的这些马中有哪些是南风的化身。

继续上课

吴宏

这几年,自学考试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教我们《法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女教师。有一次,讲一篇介绍巴黎的文章。中有一些巴黎的名胜古迹的名字,有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先贤祠等等。对于一些大家较为熟悉的地方,都是没多作介绍,而对于比较陌生的,都要稍微介绍的详细一点。“红磨坊”(MoulinRouge)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但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说实话,一本中国人编的、大学生用的教材中把这个地方作为旅游景点介绍,已经有点出乎我的意料。都是说这里是人们唱歌、跳舞的地方。正好我坐在第一排,老师介绍完之后,我以探讨的语气补充了一句:“是妓院吧!”这时我身后传来一阵笑声。老师还没说话,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一位女同学义正辞严而又莫名其妙地冒出几个字:“根本不是!很有名的!”如果此时我沉默了,那会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我从容地回答了一句:J“我看过一本书,说这个地方就是妓院。”这时老师说话了:“可能是有这个成分。”她说话的口气显得有点勉强,显然她是被迫作出这个解释的。

二次上课,我带了一些关于红磨坊的资料给老师看。一篇是一本旧杂志上的文章《“红磨坊”春秋》,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红磨坊的历史。还有一篇是余光中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余光中批评台湾的一些恶俗的翻译时,举了一个例子,一部电影名直译《红磨坊》而译者非要译为《青楼情孽》。我之所以要这么做,是想告诉那位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女同学:有知的庸俗胜过无知的高雅。

教我们《高级英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男老师。有一次在讲课时,他向我们发了一番感慨。他说:“我是很喜欢给你们成人上课的。我在大学里给学生上课,有些东西不能讲。而你们都是成年人,都已走上社会了,所以给你们讲课,我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觉得比较自由。原来他晚上出来讲课,并不只为了赚外快,还为了寻找一个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一件事:有一次,他给一个”自“补习班上课。讲的课一篇由中文小说翻译成英语的。由于同一个动物名词在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含义,他觉得这篇文章中的一个动物名词的翻译措辞是极为不妥的。由于考虑到学生们都是成人,他作了进一步的诠释。在中文中,这个词并没什么,而在英文中,这个词还有人体器官的意思。如果让美国人看到这种句子是要闹笑话的。过了几天,他收到一个电话,是一位学生家长打来的。在电话中,他的过度诠释被指责为毒害学生的流氓行为。

听老师讲完这件事后,我们都笑了,老师也笑了。他无可奈何地说道:“有些事,真难办。我们还是继续上课吧!”

与物共舞

刘芳

人们每天都要铺床叠被,涮洗碗碟,打扫房间,常常是不假思索就把活儿做了,法国人让·克罗德·考夫曼却心系家务,对扫帚和抹布着了迷,烫件衬衫擦块玻璃都满怀激情。考夫曼是社会学家,他在今年新作《家务活儿的理论》中说:“在抹布和灰尘的王国里,一切都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因为日常家务的细枝末节都蕴含着人之成为人的原动力。”按照他的观点,吃完饭要擦桌子,饭碗要放进洗碗池,人们正是在这些习惯的基础上构成了一套极为复杂的行为和思维系统。家务活儿看起来微不足道,实际是文明的奠基石。

考夫曼援引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观点来说服人:起初,穴居的原始人睡觉前只需把铺边碍事的骨头和果壳一脚踢开就行;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吃剩的东西不应该留在“家”里。就弯腰捡起骨头果壳一一扔出洞外。这是举手之劳,却也是我们大脑组织的飞跃——“整理’的概念由此诞生,人类发明了垃圾箱,也发现了家务的必要性及其烦恼。

原始人把骨头扔出洞,铺张兽皮躺下,心里就踏实了。现代男女却有千百件物会等待安置,物理的物在屋子里,观念的物在脑子里。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如自动化机器一般无意识就完成了拿起放下的动作,比如早上叠床,我们顺手就在做,并不硬生生告诉自己这个动作是在叠床。妙就妙在无意识,它使做家务像是在与物共舞,随扫帚和抹布轻扬起落,人的意愿无声表达,万物去向它们的归属,快乐也油然而生。

当然这种舞蹈不可以速成。每天几撂脏碗碟真是令人烦恼,爱玩爱俏的年轻夫妇终归会发现自己不知从哪天起每顿饭后都在洗碗,而且觉得原本就该是这样——当干家务活儿变得不由自主,舞蹈也就进入了生活。

家庭就是一个物和人的世界。有的妻子做家务时,情愿让丈夫和孩子呆到一边,自己来体会“与物共舞”,舞蹈中的每一个动作又都是爱的表达。还有一些家庭里,物有时会让人产生另外一种不由自主。考夫曼书到一个女人连续8年使用抹布后要用熨斗烫过,知道这样做没道理,偏偏就是管不住自己。

按考夫曼的理论,对于不能再舞蹈的舞者,家务才真正成为烦恼。可惜,考夫曼不知道,有多少人不愿意当这种舞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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